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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成“毁容” 行业应纳入医疗监管范畴

2014-08-19 08: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美容”美成“毁容”,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事例。尽管“美容业10年毁容20万张脸”这一数据受到来自美容界的质疑,但愈来愈多的美容事故以及与美容有关的法律纠纷毫无悬念地暴露了当下国内美容业存在的问题。美容业旗号下暗藏的“毁容”风险与隐患绝不应被轻易忽视甚至纵容姑息。笔者以为,美容乱象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暴利的驱使,监管的缺位与形同虚设,也是有力的推手。

   相比国外整形美容业严格的监管与准入条件,国内美容业往往申请一个商业牌照即可从业。随着美容业的发展,美容已不仅仅是用一些风险较小的外用药品,各种医疗注射甚至外科手术等新手段也层出不穷,这些具备所谓高技术含量的美容手段尽管收费高昂,但因宣传广告中“见效快、痛苦小”的诱人疗效还是吸引了不少爱美者的目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美容业手段医疗化了,监管却并没有医疗化,一些美容从业者正是在这样的监管空隙中率性胡为,在不仅从业人员未获得相关的资质,甚至连最基本的消毒措施都无法到位的情况下,就敢于给消费者注射和手术。如此监管缺位,“美容”岂能不成“毁容”?

   其次,既然美容业具备了医疗性质,那么诸如注射与手术类的美容手段是否经过了医学上充分论证和完备的临床试验?医学上,每一种新注射试剂和新的手术疗法都需多年临床试验才能获准应用,具备了医疗特性的美容行业也理当遵守这一基本法条。实际的情况却是,由于疏于监管,美容业一些注射用药和美容手术没有经过规范的程序,就急忙用在了人体上。现实中,美容广告上的新疗法常常几个月就有新招,而这些新招从何而来,临床试验可曾通过,由谁审批,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却不得而知。相关监管规则也付之阙如。

   最后,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利润支撑,但无节制的暴利只会适得其反。暴利驱使下的美容业胆大到连医学原理都可抛之不顾,“夸大欺骗式”的美容广告,更是毫无底线。按理说,国家已经出台了对医疗广告的管理规定,广告词中只能有成分、适应症及副作用之介绍,不得有关于疗效的宣传,诸如“疗效达 100%”更是明令禁语。但是,已完全具备医疗广告所有特性的美容广告却始终处于监管盲区,各种随意而为的夸张用语和不负责任的疗效数据将众多不明就里的爱美者骗上了“贼船”。

   相形之下,韩国的整形美容服务,除对从业者资质有专业门槛要求,更对整形美容服务项目有严格监管,合同中更是明确列出意外条款。可见,既然美容业已经完全具备医疗服务特性,就不应脱离医疗监管,只有将美容用药和美容手术的安全性、风险度、后遗症等问题纳入医学的范畴作科学谨慎的研究,“美容”成“毁容”才不会屡屡应验。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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