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索讯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的负责人正面临大幅降薪。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由于改革目标直指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明确要求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央企改革将进入到触及利益的实质性推进阶段。
多数央企负责人面临降薪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2日对改革方案进行解读时说。据他透露,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负责指导、监督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完善薪酬管理政策,下一步还将对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内容,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11天后,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该项方案,也被称为近年来有关央企改革的系列动作中最具指标意义的举措。
还会扩大到地方国企负责人
新华社9月2日援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的介绍称,这一改革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按照此标准,受到新的薪酬制度约束的负责人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企业负责人不受新制度调节。而后者并非高枕无忧。
人民日报获悉,今后央企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组织上任命并选派到企业行使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选任。前者承担特殊的责任,要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宜完全按市场价格而取薪,其薪酬要严格规范。后者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状况,但后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不止是降薪,而是走人。
不止是上述中央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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