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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税风波”停息 电商税收优惠短期内不变

2015-05-17 14:03 来源:中国经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2015年4月开始,一则《多地天猫店主被约谈补税》的新闻引发了网络卖家的集体恐慌,电商征税似乎一触即发。然而,5月5日国税总局发布的文件《坚持依法治税 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使新一轮电商征税风暴戛然而止。5月7日,李克强总理到访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时的表态,以及随后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更让网络卖家笃定电商享受征税优惠的现状短期内不会改变。

  不过,这轮电商征税起又落的风波引发的争议却远未停止。专家认为,企业纳税是法定义务,这是共识,但何时征?税率多少?如何征?法律基础是否完备?这些还未有定数,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以目前的国内经济环境和政策导向,绝对不是对电商征税的合适时间点。

  被电商“抢”走的税源

  电商征税话题持续多年,一直刺激着电商各个参与方的敏感神经。马云多次向阿里系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喊话,要卖家随时做好纳税的准备。对电商征税甚至一度成为电商平台间竞争和打击对手的武器。有实体企业负责人在两会期间提出要对电商征税,为所有经济参与方创造公平的竞争机会,但其全面征税的言论被解读为是为打击竞争对手。总之,因为各种原因,电商征税迟迟没有真正启动。

  但最近有报道称,从今年4月起,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涉及过的行业首次出现。同时,据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闵行区国税局也向辖区内部分电商发放询问通知书,要求卖家就2014年网店销售存在的涉税疑点,接受税务部门的约谈。约谈之后,部分卖家表示,按规定要补交高额税款。但有卖家也表示,税务部门表示可以商量后核定一个比较低的税率。上述这两地的电商遭遇,成为“多地天猫店主被约谈补税”的主要事实。

  为什么多年来只打雷不下雨的电商征税,忽然要开征呢?采访中专家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线上便捷、价优的优势吸引了部分线下消费力,瓜分了部分线下市场,原有的线下缴税也相应缩水,向电商征税可以扩大税源,也等同于把线下转移到线上而减少征收的部分补回来。另一方面,处于被保护的电商征税一直未尘埃落定,在经济形势好的年头,税务部门可以轻松完成预定征收目标,放电商一马。但今年经济增速下滑,地方税务部门苦于税收压力,开始把一直游离于税源之外的电商纳入视野。

  事实也表明,电商企业纳税并不比实体企业逊色,京东2014年缴税金额超过46亿元,阿里巴巴纳税额为109亿元,平均每天纳税300多万元。

  网络卖家吃下定心丸

  目前国内电商有以下三种形式,即平台型B2C电商、入驻平台的B类卖家以及入驻平台的C类卖家。京东、苏宁等10余家平台型B2C电商,其卖家均已通过工商注册,并正常纳税;对于入驻平台的B类卖家,在入驻平台时所签订的协议中,也有依法纳税的明确规定。

  目前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是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不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据统计,目前淘宝平台上有95%以上的商家其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属于免征范围。

  尽管有明确的免征范围和相对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更多的则是对电商税款征与不征的模糊地带。在税收不景气的背景下,地方税务部门存在征收的冲动,但政策不明确使这一轮征税风波再度被叫停。

  针对地方税务部门的实际征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5月5日发布《关于坚持依法治税 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称“要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更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实质上等于是叫停了地方税务部门针对电商的征税行为。

  随着“互联网+”成为今年迅速流行的热词,5月7日,李克强总理到访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天距离总理考察几个小时后,中国政府网就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鼓励互联网企业在国内上市。政府部门明确的政策导向,使得当天涉互联网的企业股价飙涨,与当天股市整体大跌形成鲜明对比。

  来自政府高层的这一系列明确导向,给网络卖家吃下定心丸,至少说明目前不是对电商征税的合适时间点,为电商行业的继续发展留下时间和空间。

  记者观察 电商征税尚需顶层设计

  针对此轮电商征税风波中地方税务部门与国税总局截然不同的态度,专家认为,除了征收时间点不合适,背后更多体现的是对电商这样的新兴行业征税需要顶层设计,至少要有完备的法理基础,否则乱收一气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此外也有媒体披露,一直在起草的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2015年下半年完成,2016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讨论。这两部法律,《电子商务法》加上修订完成的《税收征管法》,将形成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顶层设计。

  “修订草案如果在年内获得通过,将成为首部明确规定网上交易纳税义务的法律。”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曾这样对新华社记者说。而在顶层设计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地方开征就显得缺少法理基础。不过,参与电子商务法起草的多数专家都认同,电子商务立法应该是一部“发展法”,要充分考虑网络经济的特殊性,遵循政府“适当放手”原则,给电子商务发展一个宽松的环境。

  除尚欠顶层设计,对电商征税也确实面临一些有行业特殊性的难度,比如如何合理计税。为提高平台搜索权重,现在卖家普遍存在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如果按交易额征收,卖家就会吃大亏。同时,实体店不开发票就可以不用缴税,而网上交易都有详细的数据记录,如果完全按交易数据缴税也有失公平。此外,电商行业竞争激烈人所共知,亏损是普遍现象,就连体量像京东这样大的电商,2015年第一季度财报也显示亏损。如果这时强化征税,造成大批网络卖家因征税而退出市场,给就业、创新带来的打击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看来,严格征税是打击刷单的有力武器。她认为,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苦于品牌效应和粉丝效应,只能通过刷单营造销售火爆假象,吸引消费者下单。一旦被查税,卖家自己挖的坑必须自己买单。另一方面,对于C2C个人卖家,由于网店利润本来就低,一旦被列入征税范畴,只会增加负担。势必会将征税压力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涨价是短期内的必然举动,如此一来,网购的价格优势将不再明显。

[责任编辑: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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