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恒大淘宝发布公告称,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违反合同约定的诉讼,原告为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东风日产)。
在诉讼中,东风日产请求法院判定恒大淘宝继续履行双方于2014年1月签署的《广告合同》及其附件、相关补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赔偿东风日产经济损失3244.10万元;免除东风日产依《广告合同》约定的第六期2400万元付款义务;并由恒大淘宝承担该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东风日产和恒大淘宝之间的纠纷起因于2015年11月21日晚的2015亚冠赛。在这场恒大对阵阿尔阿赫利的这场比赛中,“恒大俱乐部球员比赛服胸前广告上出现的‘东风日产启辰T70并未’并未如约出现“,球员胸前的广告换成恒大最新业务——金融板块“恒大人寿”的广告。
2014年1月,恒大淘宝与东风日产签署的《广告合同》,对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该俱乐部2014赛季及2015赛季主、客场比赛服胸前广告权益进行了约定。
恒大淘宝在公告中称,该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向东风日产提出回购2015年亚冠决赛第二回合比赛服胸前广告,并于201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原告发函,并将当场比赛的比赛服胸前广告更换为“恒大人寿”。
恒大淘宝表示,作为第一大股东间接持有“恒大人寿”50%的股份, 恒大地产(HK:03333)针对此事曾作出承诺:“如公司因将亚冠决赛比赛服胸前广告提供给恒大人寿使用而导致公司受到任何损失,恒大集团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公司为解决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12月9日受理了该诉讼。
[责任编辑: 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