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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放宽条件简化手续服务台胞个体工商户

2008-12-01 09:17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国家特许经营外,允许台湾居民来福州经营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等;简化其身份证明手续,只需返乡证、入境手续或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相关部门出具身份证明,不需要台湾公证机构公证。”为吸引台胞前来申办个体工商户,福州现在又为广大台胞开辟了更为便捷的登陆通道。

  记者二十八日自福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福州市工商部门新推出了多项重要举措,为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

  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简化手续之外,福州下辖各县(市)、区工商局均在注册登记窗口开辟“台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绿色通道”,为台港澳同胞在申办营业执照过程中提供政策咨询、投资指导和一站式申请、受理、审批等各项便捷服务。

  而且,福州工商部门还指定联络员,为台胞提供预约上门登记、送照、年检服务,并安排人员定期走访。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台胞曾祥德在福州注册成为祖国大陆首个台胞个体户。目前,福州市共注册登记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八十多户,注册资本一千二百多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零售业、餐饮业以及理发、美容保健、洗浴、洗染、摄影及扩印等服务业。(记者 黄翔)

[责任编辑: 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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