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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修法将大陆学生纳入健保

2012-10-11 16:0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台北10月11日电(记者 何自力 林甦)台湾行政主管部门11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来台湾就读的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范围。草案将送立法机构审议。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冲表示,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范围,将创造友善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有助两岸青年交流往来。

  陈冲恳请教育、卫生及负责两岸事务的部门积极争取立法机构民意代表的支持,并及早准备后续应配套完成的行政作业及法规,以利施行。

  台湾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主任秘书张树棣表示,行政主管部门会议通过的修正草案,将大陆学生来台就学期间的身份,由“停留”改为“居留”,并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只要大陆学生来台就学事由与时间终止,就可撤销居留身份。

  依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外来人口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以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为要件。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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