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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获大陆在台首张经营性土地证

2014-08-07 15: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厦门8月7日电 (记者 陈悦)厦门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与台港澳处7日向中新社记者透露,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在金门设立的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日前在金门获得了5510平方米的经营性土地证。

  这是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以来大陆第一个获得台湾土地所有权的案例,厦门市商务局人士称此为“两岸经贸合作的重大突破”。

  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2011年在台湾投资设立了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主营住宿服务和餐饮业,并着手申请土地证。今年6月,该公司增资3384万美元,用于购买建设金门陆岛金城观光大饭店的商业用地。

  厦门陆岛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金辉告诉记者,此项目总投资达2.6亿元人民币,计划明年初正式动工,2016年中投入使用。大饭店落成后,将拥有近300个住宿房间,并兼营餐饮等业务。

  ECFA签订后,厦门企业投资台湾热情高涨,目前已有10家企业获两岸相关部门核准在台投资,有8家企业在台设立办事处。

  尤其是,金门与厦门一水相连,大陆游客赴金门游蔚为热潮,金门日益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重要集散地。目前,还有厦门华天等企业看好金门旅游业发展前景,正在申请土地证,欲在金门投资观光酒店项目。(完)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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