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4日九江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台资企业的服务工作。江西省委台办研究决定,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台资企业服务月”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定期走访台资企业制度。组织各市、县台办于11月份对所辖地区的台资企业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活动,走访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对当地台商投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相结合,建立健全台商投资企业情况(含常驻台干情况)数据库;与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相结合,真心实意地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困难、做大做强;与了解台资企业员工思想动态相结合,排除隐患、化解纠纷,配合企业所在工业园区和地方政府做好员工稳定工作。今后要将定期走访台资企业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下去,抓出成效。
二是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台资企业制度。要建立市、县分管领导和台办领导定点联系服务重点台资企业制度,及时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全省服务台资企业形成网络,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形成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制。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保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为台资企业做好服务,要加强各市涉台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台法律援助机制,建立法律服务“属地”管理模式,做到服务接地气、办事暖人心,使在赣台商感受到属地情真意切的服务,增强他们在赣投资的信心。
四是打造在赣台胞台商微信服务平台。省委台办将通过整合国家及省内对台宣传平台、对台工作渠道和资源,建立统一的微信平台,定期向台胞、台商发布最新资讯,并及时收集台胞台商反馈的意见建议。发挥微信平台“高效”、“便捷”、“本地化”的特点,切实将对台胞、台商的“微服务”做得细致实在。请各市台办及时向微信平台提供信息并加强宣传,鼓励更多的台胞台商关注微信平台。(中国台湾网、江西省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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