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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补助汰换老旧出租车 放宽为车龄十年

2011-12-29 11:06 来源:中新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交通部门28日表示,为鼓励老旧出租车汰旧换新,原订14年以上高龄个人出租车的司机可等待通知换新,有意愿者可获3万元(新台币,下同)补助,即日起放宽,车龄10年以上出租车司机即可申请。

  为加速老旧计程车汰换速度,并借由换车增加出租车营运、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交通部门原于7日宣布“出租车维新方案”,凡是车龄逾14年以上个人所有老旧出租车,司机接获监理单位通知并愿汰换购买新车,接受为期2天的服务品质教育训练后,就可获定额补助3万元。

  交通部门28日表示,经计程车从业人员多次建议放宽出租车汰旧换新门槛,并由被动通知改为主动申请,因此决定修改相关规定,即日起将申请补助门槛降为车龄10年以上的个人出租车驾驶,有意愿的出租车司机可在明年1月底前就近到监理机关提出申请。

  交通部门表示,除了交通部门定额补助3万元外,包括和泰(丰田)、福特及中华(三菱)汽车也针对出租车司机汰旧换新提出优惠方案,价格可折让3万到5万元,相信可大幅提高出租车司机换新意愿。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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