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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陷阱多 台北检方提倡卖家“实名登录”

2013-02-16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网购陷阱多台北检方提倡卖家“实名登录”

  台湾常见网络购物陷阱。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2月16日电 “你怎么有这个东西?哪里买的?网络!怎么没过滤购买者身分?”网络交易发达,坐在电脑前“一根手指头”就能逛街。少年不但可轻松在虚拟商店买到违禁品,也可能被骗。对此,台北检方提倡卖家进行“实名登录”。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庭长蔡坤湖表示,为了1%的犯罪行为,去规范收货端,影响99%民众便利性,是不可行的。但物流业者有社会责任,从管制出货端下手,是可行的方法。

  一位检察官说,网购应该采“实名登录”,寄货者填真名并确实验证件。并纳入赔偿精神,一旦少年网购非法物品,家长得向通路求偿。

  新北市一名小学生花1200元(新台币,下同)在学校旁书局购买两张游戏王卡,家长要求书局退货还款未果,向市府申诉。市府消保官依法勒令代理商及店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贩卖高价卡给未成年人,否则将处6万元至150万元罚款。

  台北市大安区一名家长,去年圣诞节发现念初二的孩子偷钱到便利商店购买游戏点数卡,要求超商退费被拒,理由是“小朋友自行操作机台购买、超商仅负责结账”。家长认为应该像购买烟酒一样,管制购买者年龄。

  陈姓家庭主妇说,透过邮局或宅配送货到家,起码知道小孩买了什么,如今24小时营业的超商取货便捷,孩子可在上下课途中取货,家长根本无法把关。她认为个人寄货者的可疑商品必须由成年家长领受,避免孩子透过超商网购非法物品。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厅长黄梅月认为,要求少年取货要成年人陪同立意虽好,但执行上有困难,搞不好出现“代客取货”或“大哥取货”模式,衍生更多问题。

  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表示,青少年网购、账户遭诈骗集团盗用的案件近来大增,但网络速度太快,有的孩子以为能独自收拾烂摊子,听诈骗集团指示后却任人摆布,最后却因“账户被盗”无辜成为诈欺共犯。

  据研究,台湾2010年在线购物市场达3500多亿元,商家对个人交易占57%、个人对个人交易占42%。2011年在线购物市场规模成长到4300亿元,取货便利性与安全性是网购者最主要考虑。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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