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监察院”调查非法废弃物弃置严重问题,根据台“环保署”初步评估,列管场址堆置掩埋的废弃物,全数清理完的经费至少新台币700亿元。
台“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刘玉山所提调查报告,并要求“行政机关”2个月内函复。
刘玉山指出,截至9月底,废弃物非法弃置场址数共389处,其中仍持续列管尚有250处,废弃物弃置总面积约175.535公顷,堆置掩埋总体积约达1250万立方公尺。
他说,“环保署”初步评估,列管场址堆置掩埋的废弃物,如果要全数清理完,经费至少新台币700亿元。
刘玉山表示,各级环保主管机关本应依法向污染者或可归责的土地关系人求偿,但至今列管场址查获污染行为人的比例仅11%,另外的89%场址清理经费求偿无门,不肖业者为省废弃物清理经费,大肆非法弃置,导致环境污染成本最终由民众买单。
他说,如果只是消极冀望“资源循环利用法草案”立法通过后,藉征收事业废弃资源清理基金而筹措清理经费,依照目前立法环境,缓不济急。“行政院”除应积极督促并协助各级环保主管机关及司法机关持续追查应负责的人并向其求偿,更应先行设法筹措财源复育环境。
刘玉山说,目前持续列管的250处非法废弃物弃置场址,涉及公有土地者共93处,占台湾弃置场址总数量37.2%,“行政院”应督促土地所有、管理机关,善尽维护及管理责任,迅速清理整治,做民营事业及私人地主表率。
他说,部分非法废弃物弃置场址清理作业迟缓,台南、高雄等6县市非法废弃物弃置场址数量、面积庞大,合计占台湾该等场址总数量、总面积比例都高达8成以上。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