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网络发达,致使宅经济当道。根据台湾“资策会”统计,台湾网购市场去年达到7400亿元新台币规模,但“消基会”(台湾地区消费者权益保障组织)检视15家网络购物平台卖家,发现3成未依法令提供7天退货犹豫期,4成要求消费者负担退货费用。“消基会”认为,因没有规定罚则,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基会”统计,去年受理网购申诉案超过500件,曾有民众上网买DVD,退货时卖家说会把钱退到个人银行账户,但民众担心个人资料外泄,要求去卖家公司拿钱却被拒绝。经查原来这个卖家网站在美国注册公司,客服电话在香港,经“消基会”调解后,卖家同意退款。
“消基会”也曾接获陈情,脸谱上有卖家刊登广告卖童衣,民众买后发现尺寸不合想退货,卖家却置之不理。由于脸谱广告多未提供业者名称、联系信息,消费者想退换货难上加难。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表示,因为法令没有规定罚则,对网购业者没有约束力,才会衍生消费纠纷。
据报,遭“消基会”点名不接受退货的卖家有ManStyle乐天、享衣阁等5家。STEVENYANG时尚屋、Miu’s等6家则是要求消费者需负担退货费用。“消基会”呼吁,“经济部”应落时稽查、督促业者改善,更应明确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对卖家的管理义务及双方责任归属问题,提供安全交易环境。
“消基会”此外也提醒消费者,若网络卖家只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未揭露负责人、公司地址等信息,就应提高警觉,以免花钱买到不符预期的商品,又面临求偿无门的窘境。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