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卫生福利部”公告,4月1日起,台湾多个公园、风景区、森林游乐区等除吸烟区外,不得吸烟;未设吸烟区的,则全面禁止吸烟。
台湾观光部门说,辖管的13个风景区配合该项政策,已于风景区内指定66处禁烟场所,并于禁烟场所设置标示牌并请管理人员从事劝导工作,对违规者协助采证送当地卫生局查察处理。
台湾观光部门并函请各旅行业及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等公、协会转知会员有关禁烟之规定,同时告知游客如在禁烟场所吸烟,依“烟害防制法”可处新台币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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