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4月3日电 台湾大统长基混油事件,造成不少消费者权益受损,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3日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团体诉讼,向大统求偿逾3亿元新台币。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10月,大统长基公司被揭发以低价棉籽油混充高价橄榄油、葡萄籽油等出售产品,引起台湾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但未对广大消费者、承销商承诺合理赔偿。消保会承接受理全台各地大统油品损害求偿的申诉案。
消保会3日指出,历经3个多月终于完成文件整理,此次团体诉讼共有3776人,求偿金额依规定,以每人每一事件3万元赔偿金及消保法惩罚性赔偿金最高3倍计算,每位受害者最高可提出9万元损害赔偿要求,总计求偿3.3984亿元。
律师林祺祥指出,此次求偿能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标竿,给更多食品业者压力,为民众食品安全把关。
另据中广新闻网报道,此项求偿案,不论是委托人或求偿金,都创下了台湾消费纠纷案的最高纪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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