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核四”项目停工可能造成的缺电危机,台湾经济主管部门下属的能源局规划于今年8月的全台能源会议上提出,电影院、KTV、快餐店、美容院、服饰店和书店等6类休闲场所的夏季室内均温不得低于26摄氏度。如若违反,依法将处2万至10万元罚金(新台币,下同)。
12日出版的《中国时报》披露了上述消息。去年2月,台能源局曾对百货店、超市、银行等11类营业场所发出夏季室内均温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公告。全台共有2.23万家场所执行了这项规定,一年多来合计省电2158万度,相当于减少约1.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省下电费达6000万元。
此次为应对缺电危机,除了新增限温场所外,能源局还希望将最低限温从26摄氏度提高至28摄氏度。据悉,选择28摄氏度为室内均温下限是参照韩国的做法。韩国在2013年夏季实行分区限电时,就曾规定政府机构办公室均温不得低于28摄氏度。
报道称,消息传出后,岛内部分休闲业者和消费者表示反对,认为台湾夏季高温潮湿,提高室温下限会让客人感到不够舒适,甚至可能引发中暑。一位体重100公斤的王姓上班族“跳脚”说,在KTV唱歌跳舞是要动来动去的,26或是28摄氏度都太热了。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