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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 民资进入电信领域

2013-12-30 10:31 来源:西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下午,工信部正式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即“虚拟运营商”)试点批文,话机世界、分享在线、万网、乐语通讯、华翔联信、天音、京东、北纬、浙江连连、迪信通、巴士在线11家企业获得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发放将预示着民营资本正式进入电信领域。

  据了解,上述获牌企业将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通信服务具体包括: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发售SIM卡;发展增值服务,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此外,“虚拟运营商”还可以自行制定相关业务的零售价格,开发内部平台,发展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增值服务。

  今年5月,工信部启动了民间投资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方面的试点工作。工信部解释称,对于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的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企业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用户。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经营的移动本地、长途、漫游通话、短信、彩信和数据等转售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转售企业取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限制。

  此前,工信部曾经公布了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方案规定。按照目前三家运营商公布的情况,已经16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电信签约,14家民营企业与中国联通签订商业合同,与中国移动达成合作意向企业17家。不过,此次发放的虚拟运营商牌照却只有11张,一些与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并未获得“牌照”。据悉,具体原因可能是材料准备不全、或者提交材料过了规定的时间。

  业内人士指出,虚拟运营商将能够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行业规模,并向细分的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增长。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虚拟运营商能够降低其获取用户的成本;而对于手机制造商,也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来获得新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模式;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将让消费者的选择面扩大,如果觉得某个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比较贵,那么就可以选择价格较为便宜的虚拟运营商。

  所谓“虚拟运营商”,就是指一些拥有资质的企业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和其他硬件资源,根据市场与用户需求,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主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此次,我国开放的虚拟运营商业务是移动转售业务。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最大区别在于,其自身并没有骨干和核心的网络资源,只能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运营服务。此外,虚拟运营商还会在为用户提供的内容上标有自主的品牌,这点也区别于增值服务商和电信服务代理商。

  据工信部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我国智能手机产量达3.48亿部,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全国电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713亿元,同比增长8.6%;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突破10亿GB,同比增长68.9%,成为信息服务消费的主要增长动力。 钟新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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