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当其年度出口产品的产值超过其年度产值的50%时,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批机构审查合格后,可被确认为产品出口型企业。确认之后,每年尚需接受考核。
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称为先进技术企业。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被确认。确认之后,每年当需接受考核。
对这二类企业的政策优惠是:
在税收上: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仍被评为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在减免企业所得税后的一年内按10%征企业所得税
在信贷上: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按照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有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编辑:越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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