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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大陆对哪些台商投资项目给予特别的优惠?”

2005-11-23 14: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答:祖国大陆给予特别优惠条件的台商投资企业有两类:
  
  (一)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汇总收入额减除年度生产经营外汇支出额和投资者汇出分得 利润所需外汇额以后,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简称产品出口企业);
  
  (二)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 进口的生产型企业(即先进技术企业)。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由该企业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 贸易部门或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

[责任编辑: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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