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在杭州可享受哪5项优惠政策?
2005-11-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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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母企可与分支机构同时诞生。(外资企业的生产场所一时无法解决的,允许其先注册,核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由企业在一年内落实生产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企业住所与生产场所不在同处的,允许企业同时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注册。)
2、对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允许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同时,兼售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兼售产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允许已具备生产条件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承接和外发加工业务。)
3、增设分支机构注册资金降60%。(实际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杭办理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虽未全部到位,但能按期缴付出资且已达注册资本40%以上的,允许其增设分支机构。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允许其增加经营范围。另外,外资投资者的投资属分期出资的,允许其提交与首期出资额相当的资信证明办理注册﹔留学生能出具配偶同意出资承诺的,允许其以配偶的境外银行资信证明申办外资企业。)
4、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可参与中外合作。(杭州市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合作者身份进行放宽,凡具有投资行为能力的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均可作为中方投资者,兴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5、外企各类登记事项手续简化。(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工商登记,可免交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合同和章程﹔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可免交银行、外汇管理局相关证明以及债务清理审计报告﹔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调资变更工商登记,可免交债权人同意证明以及债务清理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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