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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外商投资软件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有何政策?”

2005-11-23 17: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答: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为了保护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

  加大打击走私和盗版软件的力度,严厉查处组织制作、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活动。自2000年下半年起,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要定期开展联合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斗争。

 

[责任编辑: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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