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05-11-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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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商投资企业被确认为“两类企业”后,可以享受以下几种优惠:
(1) “两类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 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
(2)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 按照当地国有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3) 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它必需的信贷资金, 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4)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 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销售额达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5)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 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6)已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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