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财政长期不足,按照最低基本运转经费标准计算,全省县级财政缺口达31.1亿元。相当部分县市普遍挪用专款发放工资。
面对严峻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统筹国民收入再分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加财源,才是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云南省果断调整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去年,省级财政全年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比2004年翻了一番,短时间内基本解决了县乡拖欠工资问题。
为了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向财政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倾斜,增强地方政府安排公共支出的自主权,落实省、州(市)两级支出责任,减少县级配套资金。省级专款切块到县后,“专款下放、权力下放、责任下放”,给县级政府更大自主权。同时,对47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确定财政考核基数,实行包干考核办法,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上给予扶持。去年,这47个试点县财政总收入为180亿元,同比增长24.82%。
从今年起,云南省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重点用于农村,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记者宣宇才)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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