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税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厦门市国税局共兑现台资企业税收优惠3.2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厦门市国税局目前管征的台资企业以生产性企业为主,商业和其他性质的企业所占比例较小。具体涉及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机械电子,食品加工,化工、塑胶、皮件,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日用杂品,建筑材料及家具制造,商业批发及零售业等行业。目前,台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两免三减半”、再投资退税、弥补亏损等近十种税收优惠政策。
国税人员介绍说,2005年度,厦门市有457户台资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金额达26861万元,今年1月至5月,全市又有233户台资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金额为5286万元。 记者 林世雄 通讯员 曾晟 阿蓉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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