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优惠政策  > 正文

我国16省出台涉及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

2006-07-26 09: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刘铮)截至6月底,全国已经有16个省份出台涉及出租汽车收费减免政策,7个省份将收费减免方案上报,4个省份拟定了清理规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初步意见。

    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了解到,截至6月底,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西藏、陕西已经出台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减免政策。

    这些省份,分别免收了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价格调节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了机动车排污费、违章公告费、客运从业人员学习费等不合理收费;降低了公路养路费、计价器检定费、安全技术检验费等收费标准。

    此外,截至6月底,北京、山西、江苏、湖北、广东、重庆、新疆已将收费减免方案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待政府批准后发布;浙江、福建、海南、云南拟定了清理规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初步意见。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了解到,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减轻了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负担,保障了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发展改革委决定于7月25日至8月2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重点检查。

来源:新华网

编辑:芳翼

[责任编辑: system]

相关阅读: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