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优惠政策  > 正文

质检总局28条措施支持闽台交流

2007-02-06 10: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二日福州宣布,采取促进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发展,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推动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等二十八条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进闽台交流合作。

  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国家质检总局为此进一步深化与福建省政府的合作,支持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加速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推出的具体支持性举措包括:促进福建对台小额贸易的发展。在福建口岸实行比一般贸易更加灵活高效的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促进通过小额贸易渠道进境的台湾水果实现“当日发运、次早上市”,支持在湄洲岛建立对台小额贸易市场,支持东山县和霞浦县成为两岸水产品双向中转站。

  促进闽台经贸合作。支持闽台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冶金、制造业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的港澳台资和民营企业名优商品获得出口免验。完善“绿色通道”和“一站式”通关服务,为台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大型台资企业提供无纸化报检、转单和全天候、无假日二十四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支持闽台农业合作。对从台湾引进的优质动植物种苗,实施全程检疫监管帮扶,促进从台湾安全、有序、便捷地引进优质动植物种苗;积极支持从台湾引进农业设备、技术,扶持高附加值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畜禽及水生动物等特色农业的发展。支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福建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项目的建设。

  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对来自台湾的食用水生动物,采取抽样即放行的措施,加快查验放行速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

  推动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支持“两门”、“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做好对台两节、临时客货包机直飞的通关便利化工作;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开展直接往来。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还支持加强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后续除害处理研究,支持加强闽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与合作;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举行“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第二次联席会议”。

(来源:中新社 记者 孙贤迅)

编辑:芳翼

[责任编辑: system]

相关阅读: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