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发布消息,为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了《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当在年终前全部上缴。(记者崔文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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