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现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通行闽南方言。相传远古时为白鹭栖息之地,故又称“鹭岛”。
晋太康三年(282年)置同安县,属晋安郡,后并入南安县。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县西南部置大同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升为同安县,属泉州。宋属清源军、平海军、泉州。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洪武二十年(1387年)始筑“厦门城”-----意寓国家大厦之门,“厦门”之名自此列入史册。清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驻兵厦门,十二年(1650 年)置思明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二十三年(1884年)设台厦兵备道,道尹驻台湾府治(雍正六年即1728年台湾府改为台湾道),二十五年(1686年)以泉州府同知分防设厅,雍正五年(1727年)兴泉道(后为兴泉永道)自泉州移驻厦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厦门鼓浪屿沦为“公共租界”,民国元年(1912年)4月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及金门、大小嶝置思明县,9月升思明府,旋废,1915年分出金门、大小嶝设金门县,同年置南路道(1914年改名厦门道,1925年废)。
1933年“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设厦门特别市,旋废。1934年同安、思明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同安),1935年4月以厦门及鼓浪屿等7个岛屿设厦门市,撤销思明县设禾山特种区,与同安县同属第四行政督察区(驻同安),1938年5月至1945年9月沦陷,10月恢复厦门市建制,设中心(后改思明)、开元、鼓浪屿、禾山4区。1949年9月、10月同安县、厦门市解放,同安县属第五专区(1950年改泉州专区、晋江专区),厦门为省辖市,1950年10月厦门市设开元、思明、鼓浪屿、厦港(后废)、禾山5区。1953年同安县集美镇归厦门市辖,1958年1月撤禾山区,改设郊区,8月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属厦门市。1966年8月开元、思明区更名东风、向阳区(1979年10月复原名),1970年2月同安县划属晋江专区(地区),1973年6月再归厦门市。1978年9月设杏林区。1987年增设湖里区,郊区改名集美区。1997年同安撤县设区。至此,厦门市辖鼓浪屿、思明、开元、杏林、湖里、集美、同安7区。
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思明区、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合并为思明区,原三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思明区管辖。二、将杏林区的杏林街道办事处和杏林镇划归集美区管辖。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三、设立翔安区,将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厦门市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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