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价格每瓶再涨5元,重返“百元时代”。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再次上调了液化气的价格,决定从12月2日起,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101元/瓶,居民管道生活用气价格调整为17.2元/立方米,第五次刷新本年度液化气最高零售价“纪录”。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近期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液化石油气经营成本相应增加,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做出再次上调气价的决定。
其中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的96元/瓶调整为101元/瓶(净重14.5公斤),此价格不含送气费。而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给商住小区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由现行的6500元/吨调整为6920元/吨(含运杂费)。据悉,此价格可以下浮,但不能突破。
此外,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的16.2元/立方米上调为17.2元/立方米。其他用户则由现行的17.2元/立方米调整为18.2元/立方米。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期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