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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经贸合作会议在沪举行 签署4项合作协议

2012-01-06 15:40 来源:你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你好台湾网上海1月6日消息(记者 杨静 实习记者 邢若琼) 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昨天(5日)在上海举行,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率领多位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出席。期间,沪港双方就商贸合作、文化交流、公务员交流、医疗合作等四项签署了相关协议。

  据了解,此次会议依托《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框架,旨在巩固2003年底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成果,进一步推动上海市与香港特区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合作。

  会上签署的协议内容涵盖了商贸投资、金融、航空物流、旅游会展、科技、文化创意及体育、专业人才交流、教育及医疗、社会管理等九大领域。在商贸投资方面,今后,双方将结合香港服务业优势和上海发展契机及广大腹地,鼓励、支持香港企业在沪发展,拓宽沪港经贸信息交流渠道。在医疗方面,支持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香港医院管理局进一步探讨深化交流方案,并签署了《2012—2016年合作协议书》。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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