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日宣布将最低月工资标准在去年基础上上调100元至1600元/月,继续领跑全国。新标准自3月1日起实施。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上午发布消息,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年4月16日上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2年度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25830元/月,中位数为3087元/月,低位数为1600元/月,平均数为3892元/月。也就是说,今年深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去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低价位数。(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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