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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粮油肉蛋菜等产品涨价将亮红黄灯预警

2013-05-09 09:46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粮食 食用油 鸡蛋 鸡肉 猪肉 蔬菜

  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0%、或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超过5%时,价格预警开始亮黄灯;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5%或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超过10%时,价格预警开始亮红灯!当价格预警红灯亮起时,平价商店必须按政府规定调控价格销售货物,事后由政府对其差价部分进行补贴,以此来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关于防范和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管理办法》,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家常农副产品实行红绿灯预警信号灯管理。该《管理办法》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该《管理办法》所指的“农副产品”,乃是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肉、鸡蛋等6类家常农副产品,主要包括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批公布的《家常农副产品目录》所列品种,以及政府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指定平价商店经营的平价品种。

  《管理办法》将农副产品价格警情级别分为正常、黄色警情和红色警情等3个等级,主要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监测数据,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肉和鸡蛋等6类农副产品分别设置亮灯条件,分别用绿灯、黄灯和红灯等三类信号灯标示。绿灯属正常状态,黄灯和红灯属异常波动状态。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预警指标采用零售均价旬环比数据。这主要是为了及时掌握短期内农副产品价格的变化情况,有利于跟踪和准确判断价格变化趋势,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管理办法》规定,当预警系统对某种农副产品价格亮黄灯时,就可以认定其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影响或可能影响群众基本生活;而当预计系统对某种农副产品价格亮红灯时,则可以认定其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将对群众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为此,物价部门必须相应启动不同等级的应对措施,组织生产和供应,以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记者叶平生)

  价格预警6种情况下亮黄灯

  (一)粮食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2%(含本数,下同);

  (二)食用油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2%;

  (三)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0%;

  (四)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

  (五)鸡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3%;

  (六)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3%。

  价格预警6种情况下亮红灯

  (一)粮食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

  (二)食用油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3%;

  (三)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5%;

  (四)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10%;

  (五)鸡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

  (六)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5%。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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