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倒逼机制实施意见(试行)》,首次通过环保、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杠杆”,倒逼占地多、能耗高、排污高、纳税少的企业实施土地“二次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对列入倒逼的企业,实行环保重点监管,一经发现有偷漏排等违法行为,一律实行最严厉的停产整顿和追责处罚。实行工业差别电价制,若列入部分高耗能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目录的企业或生产设备,在原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10元和0.3元。实行差别水价,在原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基础上加收每吨0.5元;对超过额定排污量按全额排放量收取超排费每吨0.4元。对企业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150%、250%、350%、400%以上的,分别给予30%、50%、80%、100%的减免优惠,但对列入倒逼的企业,不享受上述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倒逼且不积极实施二次开发的企业,取消当年度县委县政府各类奖励政策。曾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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