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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试点半年总体减税近30亿元

2013-05-31 09:12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5月28日,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公布,意味着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终于“落地”。这表明,作为今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的营改增,在全国推开正式进入倒计时。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独家获悉,作为全国先行营改增试点地区,广东省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1月1日启动以来,试点运行平稳,总体情况良好。至今年4月底,广东营改增已逐渐呈现出四大改革成效。

  广东营改增半年四大成效显现

  “1+7”行业营改增即将在全国推开,那么,营改增将会带来怎样的改革效应?

  广东是自2012年11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15.48万户(不含深圳市10.31万户,下同)纳入试点。从试点情况看,成效开始逐渐体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试点企业户数稳步增加,改革的政策效应不断显现。试点以来,纳入试点的企业从启动时的10.05万户,增加到目前的15.48万户,月均增加超过7千户,这表明营改增试点的政策吸引力在不断增强。

  同时,今年广东省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2%,快于GDP增速0.7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增长8.3%。

  其次,试点运行5个月总体减税近30亿元。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31.66亿元,比原来按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减少10.32亿元,降幅为32.6%;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8.62亿元,减少3.49亿元,降幅为40.5%;非试点一般纳税人与营改增前增加抵扣15.65亿元。

  第三,试点减税面稳步扩大,月均超过95%。试点以来,纳税人税负减少户数占比和一般纳税人税负减少户数占比逐月稳步上升。2012年11月-2013年3月,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户数比重(含小部分零申报户税负持平)分别为94.9%、95.5%、96.1%、96.5%、96.4%。

  第四,试点有效地推动了制造业等非试点行业的发展。试点企业累计向广东省非试点纳税人开票84.90万份,涉及税额10.03亿元;累计向外省纳税人开票54.41万份,涉及税额14.83亿元,促进了企业业务扩展。

  税负增加企业户数逐月下降

  从前期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反映的情况看,营改增过程中的税负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从广东试点情况看,试点过程中也存在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主要是部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取得抵扣不足,有的近期内没有购置固定资产,有的服务业以提供劳务为主,导致税负增加,但总体上税负增加的企业不断减少,增税企业中月均税负增加额在1万元以下的占七成。

  随着进一步扩大试点以及进税抵扣不断增多,企业逐步适应税制转换,税负增加企业将呈下降趋势。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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