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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地税局分局局长被曝有6套房 官方回应

2013-06-05 10:33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羊城晚报中山讯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中山市地税局南朗税务分局局长张锦华及家人名下拥有6套房产,总价值超过1500万元。4日下午,中山市地税局公布此事初步调查结果。

  据网友爆料,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局长张锦华涉嫌财产来源不明,张锦华及其24岁的儿子张某俊名下登记有别墅、自建住宅、洋房等多套房产,总价值超过1500万元。网友称,目前已被证实的房产有6处,其中别墅2套,价值超800万元,两套自建住宅,总面积接近900平方米,另外还有两套洋房。该网友还公布了上述6套房产的具体位置和一些照片。

  据了解,张锦华于1982年参加税务工作,2006年初担任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南朗税务分局局长。

  4日下午,中山市地税局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已经对网上传言的涉及张锦华及其家属的房产问题进行初步调查。

  中山市地税局介绍,经查,关于“凯茵新城A15区名苑南街20号独幢别墅一座”问题,张锦华已将该房产转让他人,并已经办结过户手续。关于“雅居乐又一城的雅景花园12幢3房别墅一栋”问题,经查,张锦华于2012年12月30日购入该联排别墅,面积238平方米,登记在其儿子名下,购入价375.93万元,首付236.94万元(其中200万元向亲戚借款),余款为银行按揭。关于“盛景尚峰花园5座1梯501房”问题,经查,该房产登记在张锦华儿子名下,面积196平方米,购入价167.39万元,首付107.39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至今没有装修。

  张锦华现居住石岐东逸豪苑5幢301房,购于2001年,面积131.13平方米。登记在其妻子名下,购入价34.98万元,首付25.4万元,余额为银行按揭。另一套220平方米的“自建豪宅”由其父亲在上世纪90年代建设,后来由他们两兄弟继承。此外关于“龙井街34号703号洋房一套”问题,经查,该房不属于张锦华及其家属。

  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是公布张锦华及其家人房产初步调查结果,而张锦华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仍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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