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刘正旭报道 广东省政府网站昨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各市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60%以上市民依靠公共交通出行。
“到202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意见》提出,为实现这一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此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运营体系。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到2020年底前建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珠三角区域内主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意见》还提出,要增强公交服务社区的能力,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解决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继续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各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要优先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其中珠三角地区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