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2月27日电 (王辛莉 吴天军)27日下午,海口新修订的《海口市进一步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发布。海口市副市长任清华表示,海口将全面提高航空客运市场开发的奖励力度,预计奖励额度将过亿元。
任清华在今天海口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暂行办法》共14条,包括注册飞机、过夜飞机、引进基地公司、新开国内航线、淡季新增航班、港澳台地区、亚洲航线和洲际航线、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等8个奖励项目,全面提高了航空客运市场开发的奖励力度。该《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根据《暂行办法》,基地公司在海口新注册飞机,并在海口结算纳税且座位在150座(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架次奖励;飞机座位在150座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每架每座位2万元奖励。在引进基地航空公司方面,新设基地的航空公司,前2年每年给予奖励,奖励额度相当于该公司当年在海口的营业税和土地使用税市级留成部分总和。
关于过夜飞机奖励,以上一年度过夜飞机架次总量为基数,每超过一架次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新开国内航线(上一年度其他航空公司未飞过的航线),执行三个月以上,每周不少于2个航班,给予3年培育期,第一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5万元奖励,第二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3万元奖励,第三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1万元奖励。
《暂行办法》还对港澳台、亚洲和洲际航班给予奖励:港澳台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1万元奖励,亚洲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2万元奖励;洲际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15万元奖励。
《暂行办法》同时给予海口美兰机场重奖。自2014年开始,海口美兰机场旅客年吞吐量同比增长8%(含)以上,给予300万元奖励,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奖励100万元。
自2006海口首次出台《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以来,先后修订发布了5部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的政策。每修订出台一部奖励政策,奖励的标准都不断提高,奖励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8年来,海口市政府共投入资金2.05亿元奖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
海口政府投巨资推动航空市场开发,较好地促进了海口旅游业的发展。2013年上半年,海口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465.49万人次,同比增长8.9%;旅游总收入53.26亿元,同比增长14.9%。琼北旅游异军突起,初步扭转了海南旅游“南热北冷”的局面。
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总经理王震表示,该办法的修订有助降低航空客运成本,从而提高海南旅游消费水平,促进海南旅游市场发展。他表示,南航明年计划在海南增加注册新客机5架,航班增加15%,座位增加18%,提高海南航客运市场吞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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