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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品过度包装最高罚10万元

2014-03-05 10:0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广州3月4日电(记者陈冀)广州市政府日前推出新规,将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在广州销售的商品将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的机制,违规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机制,要求“在本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说,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有很多是不需要销售包装就能达到其使用和流通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品后,销售包装立即变为废弃物,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新规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改变营销策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设计不同档次、数量的包装物,注重以商品质量而不是商品包装竞争;另一方面也鼓励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不必要的销售包装,通过消费者的倒逼机制,形成理性、环保的市场需求。

  新规还对商品包装做了细化,如“月饼的包装,除初始包装外,禁止使用纺织物、陶瓷、贵重金属”“月饼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0%,包装层数必须在3层或以下”“初始包装成本之外,月饼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等。

  吴明场表示,茶叶、酒类、保健品、化妆品、月饼、粽子等商品高端化、奢侈化的趋向越来越严重,容易出现过度包装。《办法》将以这些领域的商品作为突破口,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整治工作。外地商品进入广州也需要遵守这一规定。

  新规还要求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明确赋予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回收包装物的义务,增加其处理包装物的成本。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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