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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打造法治化国际化先锋区

2014-03-17 09:59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前海挂牌成立。鲁力 摄

  先进指引

  2月25日上午9:30,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调解中心大门紧闭,屋外鸦雀无声,屋内正进行一场特殊“调解”,立案受理的是深、港两家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这也是首宗启动港籍调解员主持调解的案件。

  这已不是前海第一次借鉴香港的制度来处理区内商业纠纷。就在去年11月1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也在前海开庭审理了首宗适用香港法的商事仲裁案,香港律师麦业成成为审理该案的首席仲裁员。

  “依靠低成本吸引外资,促进开放的法则在前海已经不适用了。前海所能依靠的只能是一种内生的力量——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说。

  事实上,前海开发开放,是深圳新时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聚合点”,在市场发育的优势基础上,通过制度优势,再率先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建立国际资本可信任体系”

  “前海的改革,要相信法制的力量。”前海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的“第一站”,当时他即作出如是指示。前海自规划之初,已被定位为唯一一个由国家批复建设的法治示范区,预示着其在法治创新方面将走在全国前列。

  “香港是法治社会,我们在内地营商最担心的就是市场诚信、法治等问题。”一些港人曾坦露这样的担忧。这也是深圳营商环境当下的困局之一。作为全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深圳经过30多年的发展,虽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市场体制,可以高效配置各种资源,赢得高速发展和先行一步的制度效益,但在法治化、国际化方面亟待提速,否则市场化将会引发一些无序性。

  “前海开发开放的关键在于法治化和国际化。”长期关注深圳发展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原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说。民建中央副主席、广东省原副省长宋海则直言,前海“软环境”建设至关重要,必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的水准,做好规划和制度设计,才能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企业和人才前来创业和发展。“企业发展要考虑前景,如果‘软环境’不好,再减税企业也不会来”。

  事实上,过去一年,前海已着手构建制度框架,相继建立廉政监督局、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商事法庭,不断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去年9月13日揭牌的前海法庭为例,由于前海是新时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预期涉港纠纷占案件相当比例。该法庭推进司法改革,大胆借鉴香港法治成功启示,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审判机制。

  “前海法庭揭牌意味着将探索管理机制、审判机制和服务机制的三位一体创新,致力于推动司法公信力,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刘晓春说。

  其中,在服务机制上,针对深港两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对方法律,前海法庭建立了“深港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与香港专业调解机构对接,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在审判机制上,拟试行“独任审判+调解评议+港籍陪审+专业审判”的复合审判机制。“比如在全市优先选拔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法官到前海或在前海工作的港籍人士中选任陪审员等。”刘晓春说

  “制度先行,是前海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在前海廉政监督局局长周益川看来,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去年该局正式挂牌成立,借鉴国际经验,在遵循现有法律基础上,突破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监督部门分别设立的格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人员统一管理、职权依法行使、监督形成合力”的廉政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在前海努力形成‘办事不找人,找人也一样’的环境。”周益川说。

  “引进更开放的国际化体制”

  一篇评论如是写道:“在前海,必须打破传统的封闭体制,建立更加开放的国际化体制。换言之,深圳应当用好前海这个战略平台,理性地根据国际惯例办事、参与世界规则的制定、适应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在打破过去的封闭体制基础上建立更加开放的国际化体制。在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以国际化的视野与手段去配置全球性资源,特别是那些极为稀缺的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和战略性资源。”

  这实际反映出许多业界人士的心声,其中,制定“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制度的呼声最为急切。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前海2014年改革创新46条要点”中,将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允许前海对区内外商投资(含购售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定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便利化管理措施。

  “该项改革拟议中的覆盖对象由区内企业扩大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改革红利。若能获批,将有利于前海率先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前海管理局战略发展处处长贺龙德强调,前海负面清单正在制定方案,会参照国际惯例,“但不会简单复制别的地方清单,也不会去复制外商投资指导目录”。

  “今年我们还将争取‘扩大跨境贷放款主体’和‘建立自由贸易账户’等十几项可降低前海企业融资成本和方便区内企业跨境投资的新的改革。虽然不少改革都需要获得国家批准,但只要有一分希望,前海都会努力争取。”贺龙德说。

  前海管理局秘书处处长、新闻发言人王锦侠透露,前年是前海“起航年”,去年是“基础年”,今年则是“突破年”。前海将实现入区企业超过1万家,服务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突破500亿元,PE集资规模、物流业营收规模超过200亿元,GDP、固定资产投资、金融业营收规模、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非贷款人民币回流金额、跨境电商出口额超过100亿元等。

  ■专家观点

  前海须加强

  国际仲裁机制探索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兰祖克:

  “法律与商业通常是密切相连的。如今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遭遇国际纠纷,使用国际仲裁规则的案例也与日俱增。前海必须加强国际仲裁机制的探索,这将有利于开发更加灵活的国际合作平台。”针对深圳如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兰祖克如是说。

  众所周知,前海主打“深港牌”,而香港法律属英美法体系。如果发生商业合同纠纷,港人港企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因此,在前海仲裁已开始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业界关于审判机制能与国际接轨的呼声越来越高。

  “前海有那么多商事主体,必须有一个司法机构,而且这个司法机构也不能和内地的司法机构完全一样,因为前海的定义是‘深港合作区’,我们还得‘顾他’。我们也不可能把香港的法院放在前海,这就需要一个深圳、香港都认可的法院,前海商事法院就是承担着这样的试点任务。”今年全国“两会”前专门到前海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麦庆泉说。

  前海方面透露,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派出100名法官前往香港的法院、高校,学习商事案件判例,此举获得全国人大的支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部也正在探索在前海产生的商事合同纠纷适用香港法律的可行性。

  近期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则明确提出,前海今年将以前海法庭为基础,设立前海商事法院,并建立香港法律查明机制,为前海涉港商事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依法适用香港法律提供便利。这些迹象都表明,前海正加速与国际商事审判规则接轨,在制度创新方面即将有所突破。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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