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将迎来重大调整,外来工积分入户不再受指标限制。记者从《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办法》)中了解到,今后珠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拟实行分值“准入制”,今年只要达到基准分值150分均可申请入户,且申请时间由原规定的每年3至5月集中受理调整为正常工作日常态化办理。但是每年的基准分值拟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本市人口总量、结构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相适应。该《办法》将在下月2日举行听证会。
分值“准入制”实现积分入户公平
“第一年申请的时候只要80分就够了,但后来因为指标数较少没排上名。前年的申请分值虽然高了不少,但指标数比较多,所以我就顺利入了户。”黄先生从贵阳来到珠海工作至今6年多,在2012年通过积分入户,终于成了真正的“珠海人”。
像黄先生一样,自《珠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在2010年实施以来,目前已有6019名异地务工人员成功在珠海落户,但原办法在办理方式、指标分值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间,新《办法》对此进行了相关调整。
按照原办法,珠海每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和基准分值都不一样。例如,2012年入户指标为2800名,基准分值为119分,而去年入户指标数为1800名,基准分值则提高到122分,然后再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入户人员。
“有时候指标多分值低,而有时候是指标少分值高,这样对不同时间申请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不太公平,也缺乏科学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李邦耀介绍,新《办法》拟实行分值“准入制”,规定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的基准分值为150分,“凡满足入户基本条件并达到基准分值的,均可申请入户,不受入户指标的限制。”
根据新《办法》,凡是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1年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且在申请积分制入户期间在本市处于就业状态,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异地务工人员都被列入适用对象。但如果申请积分制入户之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应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
外来工在工作日均可办理入户手续
“排队的人很多,每年也就那么两三个月能办申请,大家都凑着一起上了,每天都是高峰期。万一要是碰上出差什么的就只能等明年再弄了。”和不少申请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一样,在珠海一家装修设计公司担任设计师的范先生不仅对原先限定的申请时间颇有微词,申请手续的繁杂也让他很是头疼。
原政策规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积分入户的时间集中在每年的3月至5月,由于办理时间受限,受理人员的业务量也出现井喷状态,办理人员的时间也难以协调。为了方便异地务工人员办事,新《办法》拟将集中受理调整为常态化办理。
“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日,异地务工人员就可依照程序申请办理入户手续,经办机构也将常年受理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
另外,按照原来的政策,由经办机构受理积分入户申请和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这一做法导致审核环节较多,申请人等待时间也较长。办法调整后,市、区经办机构均可分别受理入户申请,直接办理审核和入户手续,减少了办事环节,加快积分入户的办理速度。
“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李邦耀表示,正常情况下一般2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入户审核,情况特殊的审核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看点
◎基准分值将动态调整
据了解,目前珠海纳入就业登记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将近53万人,出于解决子女教育问题、享受社会福利、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的考虑,珠海户口对于异地务工人员来说俨然是“香饽饽”。取消入户指标限制之后,将如何平衡城市承载能力和异地务工人员的入户需求?是否会造成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入户?
“根据往年的一些数据综合评估,我们今年将基准分值提高到150分这样一个比较符合珠海实际情况的分值。而为了要控制入户总量,珠海也将建立积分入户分值调整机制。”李邦耀表示,新《办法》拟建立积分制入户基准分值(下浮幅度)和积分指标项目(分值)调整机制,根据本市人口总量、结构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适时进行调整,确保高素质人员引得进、人口总量控得住。
◎西部地区入户基准分值下降20分
原《办法》实施以来,每年珠海东西部均采用统一的一个积分入户基准分值。而新《办法》中提出入户基准分值向西部地区倾斜,落户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的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基准分值下浮20分,以此鼓励异地务工人员落户西部地区。
“往年的话人口都是集中落户到市区,这样一来不论是市区的学位还是住房方面都会比较紧张。”李邦耀说,统一一个基准分值无法体现出东西部地区的差异性,也不利于引导人口在区域空间上的合理分布。他表示,目前珠海城区的承载能力已经趋于饱和,而西部地区发展较快,人口相对较少,入户基准分值相比主城区低一些,有利于减轻异地务工人员集中落户到市区的压力。
◎增设纳税和带动就业指标项目
为鼓励在珠海创业的异地务工人员依法纳税,《办法》拟增加纳税和带动就业积分指标纳税,对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申请人)纳税和带动就业的,以及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其所在企业纳税和带动就业的,按照最高不超过30分(其中纳税积分不超过20分,带动就业积分不超过10分)的分值给予计分。
◎取消身体状况、计划生育、守法情况3项加分指标
新办法取消了身体状况、计划生育、守法情况等3项指标的分值。“因身体健康、未违反户籍地和现住地计划生育法规及收养政策、无严重犯罪记录是入户必备条件,且每个人的积分分值相同,相当于是‘送分’项目,因此予以取消。另外取消初中学历积分分值,因初中是义务教育。”
◎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缴纳社保等分值提高
新办法提高了部分指标的分值。一是将获得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分分值由原10分调整为20分,主要是缩小本市与市外表彰荣誉得分之间的差距,确保公平。二是将义工、志愿服务的总分值由最高13分调整为15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的分值由10分提高至20分,以进一步鼓励参加义工、志愿服务和见义勇为。三是将社会保险缴费总分值由70分提高至80分,居住情况总分值由10分提高至20分,以鼓励异地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及时办理居住证。
◎调低献血、捐赠等指标分值
按照新办法,参加献血项目总分值由原20分调至10分,慈善捐赠总分值也由15分调低至5分,降低慈善捐赠的功利化色彩,另外办理就业登记的总分值由45分调至40分,同时相应调整了计分办法。
南方日报记者 林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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