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经过将近两年的查办、公诉后,江门新会区仁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原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钟明照案有了判决结果。昨日,记者从江门市纪委官方网站获悉,钟明照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钟明照主政仁义村近30年,主政期间,仁义村曾成为远近闻名的“亿元村”,但也因为职务侵占等问题,多次被村民集体上访、网上举报。根据新会检察院信息,2012年8月,新会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联合新会区纪委、公安机关,对原全国人大代表钟明照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进行查办。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2013年2月,新会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罪名,依法对钟明照提起公诉。
2011年以来,仁义村村民多次集体上访。2011年5月起,网上流传《我有很多房》、《仁义村钟明照豪宅》等视频,很多知名网站也出现关于“仁义村村民反映钟明照侵占集体资产、倒卖宅基地等问题”、“钟明照坐拥多栋豪宅”等帖子。同年6月,钟明照辞去村中职务。
2012年8月3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钟明照因严重违纪提出辞职请求,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也被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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