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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制度启动

2014-05-23 09:34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上海5月22日电 (记者谢卫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制度启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2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两项细则的落地,标志着自贸区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为在试验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

  本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辅相成。《业务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审慎管理细则》主要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细则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有了这一分账制度,金融机构可以为自贸区内的企业、个人、同业、境外机构设立单独的账户,标注为FT(自由贸易),区别于普通账户。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潘岳汉打了个比方,自由贸易账户好比另外开了一条通道,它参照国际标准,建立独立的运转、监管体系,为自贸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同时,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介绍,自由贸易账户率先启动的是人民币业务,预计6个月后开展外汇业务。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4个渠道办理。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朱楹谈道,自由贸易账户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机遇。过去,只有贸易等经常项目下可以进行本外币自由兑换,投资等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受到限制。未来,企业的自由贸易账户内经常项目和资本项下的资金均可以自由兑换。这将大大提升企业资本的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解读时说,这一制度的落地,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方向性。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自贸区分账核算体系建立后,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可利用这一载体和工具,依据“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总体原则,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在试验区积极稳步推动个人跨境投资、资本市场开放、跨境融资便利化等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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