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外来人口可以通过攒积分在江苏的城市落户。昨天,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在户籍管理、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住房保障等方面,对今后七年内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
放宽落户限制
外来人口攒积分可以落户
规划提出,在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和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大城市中心城区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的积分制落户政策,此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设置参与城镇社会保险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全面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张兰青介绍说,根据国务院要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落户,而在江苏,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落户。
流动人口居住证
年内省内将实现“一卡通”
关于全面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张兰青表示,苏州、无锡已经实现了本市范围内的户口通迁。此前,南京、常州也出台户籍改革措施,提出2015年开始实行本市范围内户口通迁。
“今年底之前,江苏将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与外省不同,这张证在全省可以一证通。”张兰青介绍说,去年底,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据初步统计,江苏目前有1600万流动人口。此前,苏州已经开始试点,印制了1000多万张居住证,其他各市制证条件也已经具备。
此外,省公安厅在调研的基础上,不久还将推出一系列便民的政策,比如在校大学生户口的迁移,直系亲属之间互相投靠的户口迁移等。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探索公积金覆盖务工人员
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规划提出,将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探索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对此,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在省内城市试点的方式来逐步推进。
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南京已经下发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配套细则,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了更多人群,其中就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聘用职工,纳入在职职工范围,实行公积金强制缴存;与自由职业者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实行自愿缴存。”
规划还特别强调,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过收租市场限制房源筹集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自主购买住房。
>>到2020年可享受这些便民举措
环境:全年蓝天将不少于262个
实施蓝天工程。实施可吸入颗粒物和微细颗粒物综合控制。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不低于72%,这也意味着江苏全年的蓝天数量将不少于262个。
交通:中心城区500米就有公交站
积极发展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体系。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加快构建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系统,市区人口100万以上城市适时启动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基本实现100万人口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社保:全面实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