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彭大伟)记者27日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从8月开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目前,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正日益“走出”自贸区。如在金融改革领域,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日前宣布,从6月27日起,将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改革试点由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大到上海市。据悉,这是第一项走出自贸试验区、推广复制到区外的金融改革政策。
前述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于4月由上海海关发布,包括“先进区、后报关”、“自行运输”、“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等。
数据显示,上述创新有效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据区内企业反映,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1至4月,试验区海关新注册企业数同比增加11.6倍,达2698家,已注册企业总数达8357家。同期,海关进出口值为40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表示,建设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是国家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目标之一。建设自贸试验区重点是通过改革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只有复制推广后形成总体成功,才可称之为真正的成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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