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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营改增”扩围 财税改革再推

2014-07-11 09:11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6月1日,电信业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当天,在江苏南京鼓楼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开出了江苏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第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南京“营改增”扩围顺利进行。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纳入‘营改增’试点后,电信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可以消除重复征税,为企业省下了不少成本。”  

  “营改增”作为财税改革的重头戏,近年来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相继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2年起,南京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城市。近两年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改革的红利也持续释放。南京市国税局数据显示,南京96%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保持不变,自试点以来累计减税约30亿元,其中进入2014年以来已减税8亿元。

  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推行后可抵扣税款增加、税负减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南京各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也为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据统计,仅试点的第一年,南京市试点行业中,新办企业就多达16072户,占试点户数的28.16%,其中超过九成为现代服务业,南京现代服务业增加的速度高出南京市其他行业1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试点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0多亿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150多亿元。

  企业购进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扩大投资规模的信心不断增强。南京一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后快递业购置送货车辆、包装材料、加油票等运输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该快递公司人工成本占到50%以上,这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以这也促使企业不断完善物流信息化系统,运用新设备对货物进行流水线分拣,最大限度减少人工的使用,在减少税负的同时激活企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营改增”后影响企业税负的关键是所能取得的抵扣,然而有些企业进项税抵扣项目少,企业存量资产不能抵扣,出现税负未减反增的情况,“营改增”改革面临阻力与障碍。对此,有专家表示,部分企业出现税负增加是“营改增”改革中出现的阵痛,在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南京产业结构的优化。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将部分服务成本纳入进项抵扣的范围,不少企业主动将一些生产服务业务转为外包,或将其逐步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促进专业化分工,大大促进了南京市服务业的发展壮大。(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许琳)

[责任编辑: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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