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晟
“南通市重点项目,雄踞中国最大的家纺产销基地,区域内唯一可售独立产权商铺,江苏省100个拉动内需重点项目”、“中国叠石桥南通纺都城,全国家纺产业基地的第一站”……这一连串宣传语是南通纺都城在几年前招商时打出的,从2010年至2012年,该项目成功吸引了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等地2000多位业主在这里购买商铺。
而当3年售后包租期限将至时,这些业主却发现,这个名为 “纺都城”项目的商铺办不到经营家纺产品的执照,背后的原因竟是源于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的一纸协议——该纺都城不得经营纺织。其中的玄机何在?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
多数商铺店门紧闭/
南通海门市叠石桥区域是世界上三大家纺产业基地之一。南通纺都城官方网站显示,南通纺都城坐落于南通海门市叠石桥,是由江苏广亿集团全资建设的一个大型商业项目。项目投资12亿元,分三期开发。
记者近日在走访中发现,在叠石桥中心区域,2012年开业,有着2000多间商铺,以A、B区等区分的“南通纺都城”商场里,各个商铺都装修完成但多数店门紧闭,与周围商场的门庭若市形成了反差。
南通纺都城的右侧是一块被闲置尚未施工的巨大水坑,一块竖着的项目牌写着:南通纺都城二标段、开元明都大酒店。据南通纺都城旁经营餐饮的老板介绍,该地块已经闲置了3年多了。
那么,冷清的原因何在?一位电商店主陈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业主们2011年买的房子,开发商当时宣传是可以做家纺,说这是亚洲最大的一站式家纺市场。后来业主们才知道开发商江苏广亿集团和政府之间有协议,规定南通纺都城不能经营床单、被褥等家纺产品。而广忆集团没有在买房之前告知过这个事情。海门市工商局现在不发营业执照,店面连开业的资格都没有。”
据了解,在2010年6月开盘时,南通纺都城项目以1万元~1.5万元/平方米不等的价格销售,该价格比同地段价格高出许多,但销售却异常火爆。
对此,来自江苏启东的业主王女士称,火爆的原因首先是项目的光环,南通纺都城这个项目被戴上诸多名号:江苏省100个拉动内需的重点项目之一、亚洲最大的家纺暨配套软装市场;其次是宣传的承诺太诱人。
“我们看中的是政府的支持及美好的投资前景。”王女士强调。“这些东西弄得人眼花,不少人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匆忙跟风购买。没有几位业主会注意购房合同上有一行极小的字:遵守当地划行归市的管理规定,“即使注意到也会认为就是简单的遵守市场秩序。”业主黄先生表示。
划行归市早有约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南通纺都城的售楼大厅,纺都城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里是亚洲最大的家纺城。”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经营家纺产品时,对方称,“完全可以。”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广忆集团销售部的负责人则称,在纺都城2012年开盘之前,他们开发商就已经被市政府告知,不允许做家纺产品。公司做这个项目之前就和地方政府有书面协议约定,业主营业执照确实是办不下来的,工商系统方面也知道这个规定,政府有一个“划行归市”的规定,把整个叠石桥划成N块。这个可能是保护叠石桥老市场,而叠石桥老市场是政府出资的。
既然明知不可以做家纺,那为何直到现在都还打着能做家纺的名义宣传呢?该销售经理表示,这个不好说,“但是也不能全怪我们开发商,因为政府出台这个划行归市的文件时,在叠石桥区域也都是发过公告的。”
江苏广亿集团副总经理罗海滨对记者表示,公司此前的确和政府有过协议约定,必须符合当地划行归市的规定,但不是所有的家纺产品都不可以做。家纺的概念很广,而我们宣传时就是广义家纺的宣传,这也没有错。
南通海门市工商局办公室杨主任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业主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当初购买商铺时没有仔细地考察清楚,而且购房合同上也清楚地标注,必须符合划行归市的管理规定。
对外界质疑划行归市的做法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叠石桥老市场的利益这一说法,杨主任表示,叠石桥老市场确实是政府背景,但他们能做家纺,纺都城不能做,这完全是出于规划。本质不在于谁投资,而在于规划。
开发商两面欺骗?/
以黄先生为代表的部分业主向记者反映称,2012年11月9日,有承租商户因在办理不到经营家纺的营业证照而向江苏省和南通市工商局举报。2012年12月21日,海门市工商局对广亿公司虚假广告罚款6000元,至此,“划行归市”规定的真相才浮出水面。在该处罚决定书中,海门市工商局称在2012年11月1日检查时就发现广亿公司做虚假广告。
2008年,海门市通过招商引进江苏广亿集团。2010年,海门市为了保护叠石桥老市场,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叠石桥家纺市场划行归市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广亿公司开发的纺都城商铺,经营除床上用纺织品之外的其他商品。2010年6月25日,海门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又与广亿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具体规定南通纺都城不得经营床单、床罩系列、被褥系列、毛毯系列及枕芯、枕套、床垫等商品(靠垫除外)。
“坦率地讲,我们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对于江苏广亿集团明知和市政府在南通纺都城这一项目上有划行归市的特别规定,却仍然进行铺天盖地的‘可以做家纺产品’虚假宣传,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南通海门市委相关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江苏广亿集团以毕光宝(广亿集团董事长)为核心的高层在我们政府招商之初就应该是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在政府招商时不断承诺,答应建酒店、厂房、物流及相应的配套。而实际项目建设中,对于被质疑的商场式商铺等也均称是家居体验馆等。另外,由于江苏广亿集团资金出现危机,他们急于回笼资金,所以就开始宣传是家纺产业基地,他们抓住的也是投资购房者的心理。所以江苏广亿集团是两面欺骗,一面对政府没有诚信,一面在欺骗广大购房者。”海门市委相关部门领导说。
划行归市存争议/
那么,海门市地方政府的“划行归市”约定是否合理?
对此,海门市工业园区曹正平副主任表示,该规定完全合理也完全有依据,是参照《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制定的地方文件。这样的规定不但是在海门市,全国多数县市都有此规定。
南通纺都城的业主们表示,购房合同第18条规定的“买受人同意该房屋的使用应当符合划行归市的管理规定”,是合同陷阱,他们将“划行归市管理”的规定理解为南通纺都城作为亚洲最大的家纺暨配套软装市场要便于管理,摆放整齐、方便交易而已。
关于政府所称的划行归市的公示问题,业主们称,据现场录像取证,该公示在叠石桥地区根本不存在。如果数千名购房者见过这一规定,应该就不会以那么高的价格去买(商铺)了。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谭小辉律师表示,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退房。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在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市政府也在就此研究解决方案,已经让有关部门一起成立了工作小组,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拿出合理可行的方案,同时我们的信访渠道也正常受理此事件。”海门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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