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佳)近日,一则关于浙商证券承销的私募债发生违约的消息,将正在IPO排队的浙商证券推向风口浪尖。据悉,浙商证券在2012年7月10日承销发行的“12金泰债”从今年7月11日开始出现实质性违约,发行人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科技”)无力兑付债券投资人本金和利息。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浙商证券承揽的“12金泰债”的发行规模为5000万元,分为两个品种,其中,不超过2500万元为附投资者转股选择权的债券,另外不超过2500万元的是无投资者转股选择权的债券,两个品种按照1:1进行配售,存续期限为三年,且第二年末投资者拥有债券回售的选择权,债券的担保人为金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潘建华。
而今,按照规定本期的利息应该在今年7月10日兑付,但金泰科技至今都未支付任何资金。同时,作为承销商的浙商证券也被指未做好尽职调查,遭到投资者的质疑。
对此,记者就此事采访浙商证券相关负责人,其在给中国经济网回复邮件中表示“在获悉有关情况后,立即成立应急小组,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12金泰债的兑付问题,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及还本付息义务,全力化解违约风险。”
明星企业有名无实
金泰科技的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州金泰镀业有限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塑胶零部件等产品。该公司在早期的经营情况较为乐观,是湖州当地的明星企业。并且在其官网上可以看到,公司简介中写着“拟于2009年向证监会申请发行新股并在深圳中小板上市”的字样。
然而时至今日,金泰科技的上市仍没有实质性进展。不仅如此,金泰科技及实际控制人潘建华已官司缠身,其中包括今年5月26日,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潘建华及其控制的三家企业(金泰科技、泰金集团、赫特金泰)的案子在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诉湖州久凌钢构有限公司、潘建华、泰金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也在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立案;此外,金泰科技及潘建华还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杭州银发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告到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该案将于8月7日开庭审理。
由此可见,金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12金泰债”的担保人潘建华早已负债累累。同时,有知情人士透露,由于金泰科技隐藏的问题逐渐暴露,2013年,包括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已入股的七家风险投资机构,联合逼迫潘建华交出了企业的经营权,这些风投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并接管了金泰科技,目前暂时由中节能实业主持日常工作。
浙商证券辩解 投资者不买账
在“12金泰债”被爆出兑付违约后,承销商浙商证券也被指尽职调查不力遭到投资者的质疑。
据北京商报报道,潘建华在“12金泰债”发行的前两个月遭到了民生银行的起诉,其持有的金泰科技37.13%的股权被冻结。此外,据浙江的债权人指出,潘建华的部分股权在债券发行之前还出质给了交通银行,但针对该项信息,浙商证券未进行披露。
知情人士表示,担保人潘建华存在的上述两个问题,均为涉及其担保资格的信息,而浙商证券在“12金泰债”发行之前未查实并披露该重大事项,涉嫌误导、欺骗投资者。
面对质疑,浙商证券在回复邮件中说到“本着诚信、勤勉、审慎、尽职的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公司在承销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就是这样一个诚恳的解释,显然没有得到投资者的认同。投资者对浙商证券的解释中“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一说,表示不能认同,“风险识别能力的前提是信息充分披露和信息对称,如果信息不能充分披露和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即使是巴菲特、索罗斯的水平也会踩雷。”
到底投资者所指的是哪些信息不充分披露和信息不对称呢?中国经济网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浙商证券在今年4月13日召集金泰科技私募债债权人在杭州开会,并向每一位债权人发了一份《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在《重组方案》中有以下叙述:“潘建华利用金泰科技和全资子公司赫特零部件给湖州当地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由于被担保单位无力偿还贷款,导致金泰科技和赫特零部件承担额外的负债1.36亿元。”
这样一来,金泰科技无法偿还债券的本息后,负有连带担保责任的潘建华亦无力代偿。如今被担保单位也出现了经济危机。据知情人士介绍,如果债权人强制要求兑付3300万元的本息,那么金泰科技可能面临破产。
而浙商证券的承诺是“本公司将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以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全力化解12金泰债的违约风险,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