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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药店或禁卖食品日用品 国家地方政策打架

2014-08-01 16:28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去年广州曾规定医保定点药店销售非药品需另设物理隔离区域,今年7月前完成整改

  ■国家有关政策鼓励药店多元化,如专柜销售婴幼儿奶粉,但地方又拟禁止销售非药品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实习生周璇报道: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此事在全国医药零售行业引起强烈反响,7月30日,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召集了全省60多家连锁药店企业的代表召开研讨会,向广州市法制办、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经贸委、广州市食药监局等四部门表达行业意愿。

  禁售“非医疗用品”药店难生存

  据悉,研讨会主要围绕医保新政中全面禁止非药销售的规定,向与会的相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医保定点药店禁止销售非药疗用品条款的建议。

  目前广州共有170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桂春表示,医保药店禁售“非药疗用品”的话,上述1700多家药店都将出现生存危机。“受到租金等成本的上涨,以及医院报销比例提高等因素的影响,药店本来就生存困难。如果再禁售非药,会让店销售额平均整体下滑20%。”

  他认为,药店商品多元化已是欧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中国药店的发展趋势。“药店经营范围应由市场而定,医保药店禁售非医疗用品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被指朝令夕改

  去年8月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当中明确规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食品、日用品等非药品只需在医疗保险服务专区以外设置物理隔离区。据了解,当时有关部门要求药店必须在今年7月底之前完成药店布局的相关整改。

  “我们很多药店在7月份刚刚完成了整改,现在又说不准卖了,等于说之前的整改的投入全都白费了。政策朝令夕改,让药店无所适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店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说。

  而更让药品零售业界难以理解的是,国家相关政策也在鼓励药店多元化发展。如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提出鼓励在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奶粉。“奶粉就属于非药品范畴,国家在鼓励,地方又禁止,药店该何去何从?”上述负责人说。

  “其实完全可以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管理和防治违规刷医保卡的行为。”刘桂春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医保部门和医保定点药店的信息联网,即只有医保目录的商品才能在药店零售POS机上刷卡。“上海在这方面已有成熟的做法,广州完全可以参考。”

[责任编辑: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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