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浙江义乌警方了解到,义乌一家企业近日因雇佣“黑洋工”受到查处。
4月14日,义乌市公安局在苏溪镇殿下村查获29名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并于次日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10月以来,为减轻人工成本,犯罪嫌疑人蒋某(男,46岁,义乌市人)、郑某(女,45岁,义乌市人)伙同犯罪嫌疑人岩某(男,28岁,云南省思茅地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经密谋,通过外籍人员(简称“蛇头”)招揽外籍人员到苏溪镇蒋某开办的袜子定性厂打工。3月24日左右,岩某安排外籍人员走路至中国与某国国境线交界乘竹筏非法入境至中国云南省境内,后乘车经昆明至义乌,并将该批外籍人员安排到蒋某开办的袜子定型厂打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月15日,义乌市公安局决定将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蒋某、岩某依法刑事拘留,郑某被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些“黑中介”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办案民警介绍,今年春节过后,个别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紧张,加之受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小企业铤而走险,非法雇佣毗邻国家人员。“黑洋工”因文化水平有限,大多从事无技术含量的低端工作。
据悉,“黑中介”在这条跨国非法务工利益链条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有些是原本从事劳务派遣、代招工人的中介公司或“工头”,有些则是长期在华非法务工的外国人转变的“蛇头”。他们除收取“黑洋工”一定数额的介绍费外,还在“黑洋工”每月工资内抽取20%至30%作为管理费。“黑洋工”通过“黑中介”的招募、引带,从中国边境翻山越岭或涉水过河非法入境,再乘坐大巴直奔非法务工地方。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批人员都是通过同一个“黑中介”介绍入厂,其中一人为外籍“蛇头”。经调查,为了防止被公安机关查处,这些“黑洋工”一直藏匿在工厂的小作坊内,企业一天到晚紧闭大门,基本与外界隔绝。由于缺乏工作技能,他们只能选择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招收本地或国内工人难的小企业。有的“黑洋工”甚至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散发着有毒气体的封闭车间内每日工作,但也仅能获得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资。同时,由于没有合法的就业身份,他们不能够参加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一旦发生工伤、疾病就可能得不到及时救治。
据悉,义乌这批“黑洋工”将被公安机关遣送回国。
[责任编辑: 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