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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肇事宝马车速达195公里 撞击动能超火箭筒

2015-06-30 08:58 来源:西部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肇事宝马车

  马自达轿车仅剩一半

  29日,南京交警公布了“6·20”宝马肇事案的车速,经鉴定,肇事的宝马车速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每小时195.2公里是什么概念?这一速度已经达到了普通动车的时速。

  肇事宝马车司机被提请批捕

  6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将一辆马自达牌轿车撞成两截,马自达车中乘客与司机飞出跌落地面,当场死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说,经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警方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

  警方通报,宝马车不仅存在超速行为,还存在闯红灯行为。通报说,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肇事嫌疑人驾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引发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警方认定,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目前,警方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季进。

  行为或超出交通肇事罪范畴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王季进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由于马自达轿车内的两名人员系当场死亡,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因此按照南京警方刑拘时的罪名,即便王季进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等情节,按照刑法,其面临的法定刑责也仅仅只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刑法理论和现有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刑法这样的规定也许并不算低。但王季进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对于王季进的行为,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可以认定他对“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是间接故意的,且危害到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而一旦用该罪名定罪量刑,王季进则要被处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

  华商报记者帮你推算“195.2公里/小时”是啥概念

  肇事宝马撞击动能相当于1476把AK步枪对一点射击

  195.2公里/小时的车速相当于什么概念呢?华商报记者来帮你计算一组数据,从纯物理学的角度为您解读。

  算速度 西安二环跑一圈只需10分半

  195.2公里/小时的车速换算下来,就是54.2米/秒。如果以西安市二环总长34.04公里来计算,肇事宝马车跑一圈只需要约10分半。

  算动能撞击动能强过火箭筒

  宝马车的自重加上燃油和驾驶人的重量,约为2000公斤。如果以54.2米/秒的速度来计算的话,宝马车撞上马自达时的动能为2937640焦耳(即约2.94兆焦),相当于把294公斤的铁块高举到1000米高空坠地后产生的能量。再直观地来说,据公开资料,AK47突击步枪的枪口动能为1989焦耳,那么,该宝马车肇事时的动能,相当于1476把AK突击步枪齐向一点射击的能量。再比如,经常在伊拉克等地被用来袭击美军装甲车的RPG火箭筒,它的炮弹质量2.3公斤,初速950米/秒,换算下来动能也仅为1.04兆焦。

  算碰撞能量 相当于车辆从50层楼高度坠落

  公安部交管局曾经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另一组数据显示,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3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10层楼的高度坠落。那么要是以此推算,肇事宝马车发生事故时,相当于从约50层楼高度坠落。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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