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评价办法》,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
一是评价指标增加了新内容。评价指标有居民收入、经济发展、就业促进、创业推动、农业经营和工作推动等六个部分,29个项,新设立指标16项。
二是建立季度指标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分析会制度和省直、各市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建立年度评价制度。年终省倍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价小组,对各市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指标评价,结合各地创新举措和工作落实情况,分市编制年度评价报告,编制发布《安徽省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年度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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